2008年12月26日 星期五

醫學倫理心得

上完一整個學期的醫學倫理,其實也才兩個禮拜六,我深深地覺得這堂課有很大的進步空間,希望下一屆學弟妹上課時能改善,以免造成遺憾。

首先,演戲是種很沒效率的上課方式,如果演戲效果好的話,學校每堂課每個老師都會叫學生演戲,可是事實不是如此。同學必須花很多時間編戲、彩排、做道具,演了一小時只為了把少許主題「呈現出來」,討論還需要花額外一個小時。相同的主題如果安排演講,半小時還可以講完其他的主題,加上討論大概只需要一個小時。相較於花一個小時看同學演戲,我覺得從「急診室的春天」裡挑幾集和醫學倫理比較相關出來欣賞還比較精彩。

再者,醫學倫理與醫事法律兩者缺一不可,但是以我們的課程安排都著重在醫學倫理的思考,對於法律的層面卻認識不深。無論是醫事法律關於醫學倫理的相關規定,或是醫師與病患認知不同而進入法律程序,都是日後行醫時很重要的知識。但是我們進入醫學系以來,卻只有上過一堂法律課程,其貧乏之程度可見一斑。

比較好的上課方式,我認為應該是這樣:
1. 請有相關經驗的人演講,例如遇過這種情況的醫師,以及更重要的,處理過醫事法庭的法界人士。
2. 以實際病例、案例為基礎,先敘述這個病例或案例的情況,再討論其中相關的醫學倫理議題,最後再提到相關醫學法律或是判例,才是比較有系統的上課方式。

最後,對於這學期的醫學倫理,只能說,期待下一屆有更好的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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